江苏省更是建立了江苏省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试点工作信息平台,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值耗材生产持有人、受托企业之间信息共享,促进CDMO高值耗材则下医药产业资源的装备,该平台于2017年4月25日正式上线运转,参加试点的请求人能够通过微信搜索大众号“江苏省MAH试点工作信息平台”请求注册。
上海已被选为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MAH)准则变革试点区域。据悉,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MAH)准则是国家药品法规深度变革的重要举措,CDMO高值耗材改变了药品批准文号与出产企业捆绑的形式。作为全国首批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MAH)准则的试点省市之一,上海将打破高值耗材生产原有的开展瓶颈,完成医药产业新的突破。
201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试点工作药品出产流转有关事宜的批复》( 国药监函〔2018〕25号)提到持有人可托付合同出产CDMO高值耗材企业或许药品运营企业出售所持有的药品。持有人可自行出售所持有的药品。持有人的CDMO高值耗材资质证明文件可作为产品出售的资质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非试点区域以为运营范围为药品批发或药品出产才答应流转投标收购,“药品托付出产(详见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药品注册批件)”并不被认可,其中关键点就是单个区域不能了解CDMO高值耗材上市答应持有人承当出产、流转的职责,评判上市答应持有人是否具有高值耗材生产出售资质仍然以《药品流转监督管理办法》为准——上市答应持有人是否具有GSP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