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许多非试点区域以为运营范围为药品批发或药品出产才答应流转投标收购,“药品托付出产(详见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药品注册批件)”并不被认可,其中关键点就是单个区域不能了解CDMO医疗电子设备上市答应持有人承当出产、流转的职责,评判上市答应持有人是否具有医疗电子设备研发出售资质仍然以《药品流转监督管理办法》为准——上市答应持有人是否具有GSP证。
过去五年我国CDMO医疗电子设备职业持续保持在约15%的复合增长率,估计未来10年我国医疗器械职业增幅将保持在年均10%以上,我国医疗器械与药品销售额的比例当下约为0.25∶1,未来有望进一步的提升,在这轮CDMO医疗电子设备医疗器械的“黄金开展期”中,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1∶1的目标也并不是天方夜谭。
医药工业链的主线是研制、出产和出售,合同外包安排的上游取决于该安排所处环节,CRO 处于研制环节,上游工业是药物临床试验安排;CDMO医疗电子设备处于出产环节,上游工业是原料药及中间体厂商;CSO 处于出售环节,上游工业是医药代表的训练、医药杂志和大众传媒等。医疗电子设备研发合同外包安排共同的下流工业是药企,药企资源在整个工业链中的位置非同小可。消费端是医院和药房,终究传递至顾客。
2016年8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制定的《上海市开展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准则试点工作施行方案》通过市政府赞同正式挂网,上海市食药监管局还同时发布了《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请求办事攻略》,并提出医疗电子设备研发上海市将全力推进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准则改革试点落地。依据上海《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请求办事攻略》“为有用执行持有人对受托出产企业的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试点种类药品的CDMO医疗电子设备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