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对MAH理解不同导致跨区域的便携式尿酸仪生产难以施行。2018年长三角曾拟定《江浙沪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跨省托付监管规定(试行)》和《江浙沪药品检查才能建设协作备忘录》, 曾一度视为撬动长三角的跨省托付事宜的突破口。可是上述三省的CDMO便携式尿酸仪官方网站的正式文件迟迟未能下达。除了长三角,其他省份更未见跨省协作的趋势。
CDMO便携式尿酸仪企业可以供给制剂组成工艺规划、原料药及 API 工艺 研讨及出产、药物有用性及稳定性检测、小规模实验样本出产。在商业化阶段, 可以供给剂型工艺开发及优化、便携式尿酸仪生产质量保证、原料药 API 及制剂的规模化出产。(实验阶段小规模出产+未来量产履行高标准)
2016年8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办理局制定的《上海市开展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准则试点工作施行方案》通过市政府赞同正式挂网,上海市食药监管局还同时发布了《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请求办事攻略》,并提出便携式尿酸仪生产上海市将全力推进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准则改革试点落地。依据上海《药品上市答应持有人请求办事攻略》“为有用执行持有人对受托出产企业的办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障试点种类药品的CDMO便携式尿酸仪质量保证。
上海天慈世界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函璞说:“MAH准则显着的优势在于不仅药品出产企业,研制组织和科研人员也能成为药品上市答应的持有人,这意味着便携式尿酸仪生产当研制方研制出一款新药之后,不必再为建不建厂而纠结,便携式尿酸仪生产能够直接委托适宜的医药企业进行出产,这节约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一起还提高了新药研制的积极性。
CDMO便携式尿酸仪施行效果明显,到2018年11月13日,在医药研制为活跃的上海市,共受理43家请求人申报的114件MAH试点请求(68个种类),其中30个一类创新药。浦东35家企业申报了54个种类,31家企业46个种类来自张江。据悉,国家每同意的3个一类便携式尿酸仪生产新药中,就有1个来自张江。